
这一期我最担心的是把大家“教坏”。
曾犹豫写不写这篇文章。后来我想通了,与其“雾里看花”,不如清醒地认知“边界”,知道监管漏洞在哪里,也算是明晰了改革方向。
今天咱们聊个既敏感又实操的话题——国企工资总额管理下的那些“盘外招”,偏招、灰招、新招、奇招...
工资总额,就像给国企戴上了一顶“工资帽”。初衷是好的,总额控制,同时给企业一定自由度(总额内)。
但大家想过没有,帽子戴久了,总会有人觉得憋得慌。
于是,形形色色的“透气孔”就被琢磨出来了——有的在暗处钻洞,游走于灰色边缘;有的则在明处开窗,巧妙借用政策东风。
接下来,我就给大家扒一扒这里面的门道。

一、暗度陈仓的“老把戏”
简单说,就是财务腾挪与费用隐身。也是最常用的一招,审计风险较高。
这类玩法的核心就一条:想方设法,让该进工资总额的钱,从账面上“消失”。这是监管严防死守的重点,也是审计风险的高发区。
最经典的,莫过于“劳务费魔术”。一些企业大量使用劳务派遣人员,干的活和正式工没两样,但报酬不走“应付职工薪酬”,而是以“劳务费”名义,悄摸儿地进了“管理费用”或“经营成本”。
这手一石二鸟:既保住了正式员工(尤其是干部)的薪酬水平,又在账面上压低了工资总额。
还有一招叫“费用化妆术”。把本该发钱的事,包装成别的开销。比如,离谱高的业务招待费里,可能塞进了业务提成;一笔说不清道不明的咨询费,或许就是专项奖励。
财政部、国资委等部门三令五申,所有工资性支出必须纳入总额核算,严禁在工资总额外列支任何工资福利项目。这可不是说着玩的。

二、借力打力的合规奇招
简单说,就是充分借助现有政策,发挥到极致。
如果说上面是君子不齿的“偏门”,那下面这些就是堂而皇之的“奇招”了。它们不违规,而是把国家鼓励改革的政策,研究透、用到极。这是当前最具价值和智慧的博弈。
第一,善用中长期激励的“豁免金牌”。
咨询实务中,我一再给客户强调,一定不要忽视中长期激励,要有这个“口子”,能实实在在的解决“大问题”,“战略纵深”就有了!而且,合规性毋庸置疑,这是政策允许的,我称之为“最实在的出口”。
实操中,要分清两类:
完全不计入总额。比如上市公司股权激励、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出售、员工持股、项目跟投。这些属于资本性收益,不计工资统计。等于在工资帽旁边,单独开了个激励通道。
单列管理,不占预算基数。主要指科技型企业的岗位分红、项目收益分红。钱虽然算在工资总额里,但不受当年预算上限限制。比如你预算3000万,分红150万,你就能发3150万。依据就是《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》。这招用好了,对搞研发、搞创新的团队,吸引力巨大。
第二,吃透分类管理与“一企一策”的授权。
工资总额管理早不是“一刀切”了。
对于相对控股的混改企业,很多地方实行备案制,不纳入集团大盘子,允许它参照市场同类岗位定薪酬。这等于松了绑。
对于承担重大专项、处于初创期或转型期的企业,可以主动申请 “一企一策” 方案,在总额核定上争取特殊对待。这叫“会哭的孩子有奶吃”,但前提是你得真有个好“理由”(不能再说了)。
第三,探索薪酬总额长周期管理。
一些央企探索三年或更长周期的工资总额预算,与周期累计利润挂钩。这能平滑年度业绩波动带来的薪酬震荡,在市场低谷期也能稳住核心队伍,谋划长期发展。这本质上是在规则内,争取更大的管理灵活性和战略定力。
去年给省属国企咨询中,经过我们提议,客户积极争取,已经拿到了“基于行业的长周期总额管理”的政策,可以说,给本企业薪酬分配提供了极大的灵活性。最有意思的是,当时客户拿着报告向国资管理部门申请时,国资管理部门还“未听说”...但不得不说,这个单位领导还是比较好学、谦虚;很客气的跟我联系,问能否给他们做个培训,更多的了解“长周期工资总额”怎么管。

三、模糊地带
改革跑得快,政策有时追不上,就产生了“模糊地带”。
1. 新业态公司的“定价困境”。
比如,集团下属的数字科技公司、电商平台、研发中心,都需要真正的高质量人才,但人才的薪水又是高度市场化的。可工资总额还按传统制造业那套“基数+效益”来核定,往往严重偏离市场实际。给低了,人跑了;想给高,总额卡着。如何对这类知识密集、人力资本驱动的企业进行科学分类和精准核定,是摆在监管层面前的新考题。
2. “泛福利化”的边界游戏。
货币补贴管住了,非货币的呢?超高比例的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、实打实的实物福利、耗资不菲的各种高端发布会(实则福利化的培训)……这些是福利还是薪酬,定性已然很难;其成本是否充分、及时地反算并纳入监管视野?边界模糊的地方,就是操作空间存在的地方。

四、“多主体协作”新变种
面上看,这一招几乎“无解”。
从监管视角看,当前最前沿的规避手法已不再依赖简单的关联交易,而是深度嵌入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市场化平台运作之中,其隐蔽性远超传统“劳务费腾挪”或“费用化妆”。
这个我不能讲得太细,只能大致讲一下梗概,细节略去。比如,某省属国企A集团,旗下控股一家已完成混改的科技公司C(国有股比51%,引入民营战投)。根据现行政策,C公司作为相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,其工资总额可实行备案制管理,甚至参照市场水平自主确定,不纳入A集团工资总额盘子。
当A集团总部核心团队面临激励瓶颈时,一种新型“骚操作”就会出现:将本应由A集团承担的战略性任务(如数字化转型、新业务孵化)整体委托给C公司执行,并以“市场化定价”向C公司支付高额服务费或项目经费。C公司用这笔收入,高薪聘用原A集团骨干人员(部分转为C公司员工,部分以顾问形式返聘),实现薪酬兑现。
为何难以监管?
主体合法:C公司是真实混改企业,享有政策赋予的薪酬自主权;
交易真实:项目确实存在,成果可交付,服务内容与C公司主业吻合;
资金闭环:款项从A集团(国有)→ C公司(国有控股)→ 员工(含原A集团人员),未流出国资体系;
形式合规:所有流程符合混改企业“市场化运作”要求,审计难以质疑其商业合理性。
但实质风险在于:
第一,A集团通过“体外循环”,将本应受总额约束的核心人力成本,转移至不受约束的混改平台;
第二,混改企业的“市场化薪酬”被异化为集团个别人员高额薪酬的“避风港”,背离混改初衷;
实务中,此类操作一般还会与员工持股、项目跟投等中长期激励工具交织:C公司用A集团支付的项目收益,向核心团队实施股权激励,进一步模糊“薪酬”与“资本收益”的边界,使监管更加复杂。
值得注意的是,通过我线下讲课对该模式的各种拆解,此种方式已被多地国资管理部门重视,切勿尝试!

五、监管必须“升维”
梳理这些“盘外招”,我们能看清一个趋势:从早期简单粗暴的财务违规,正转向在政策框架内寻找合规的工具。这本身就是进步,说明企业的市场意识和博弈智慧在提升,从侧面对政策制定的科学性也提出了挑战。
对监管者(国资委)而言,核心是“疏堵结合,以疏为先”。
堵,要更聪明。
利用大数据等工具,让劳务费变通、费用化妆等违规行为无处遁形,维护制度刚性。但你要知道,大数据能查的都是“简单”的,那些“程序无瑕”的隐蔽交易恰是难点。
疏,要更主动。
加快细化中长期激励、分类授权的落地细则,降低好用政策的门槛。更要直面新业态挑战,推动工资总额决定机制,从僵硬的预算控制,转向与经济效益、劳动生产率、人力资本市场价位紧密联动的市场化机制。
监管的思维必须升级——从“控制费用”的会计视角,转向看“效能比”的经营视角。
管资产的核心是管回报,管工资的核心也应该是管效能。建立清晰的“效能对赌”机制:目标达成,总额该增就增;目标落空,总额该降就降。让工资总额与价值创造刚性联动。
耐心寻味的是,工资总额“增”这个环节都做的不错;“降”很少有地区真正涉及!工资总额的“能增能减”,实务中,更多还是“吃一半扔一半”的状态。
所以,在国企工资总额的问题上,首要责任是各地国资,因为“游戏规则”是他们定的,这个环节出了问题,国企工资总额高质量管理就是一句空话。

六、国企的“余地”
对国有企业而言,思维要升级:从“如何绕开总额”转向“如何用好政策”。
别再把精力耗在预算额的扯皮上。要主动研究、积极申请适用各类激励工具和差异化授权,比如中长期激励、跨年度工资总额试点等。
真正的功夫,应该下在打造高绩效组织、提升企业价值上。当企业效益真正持续增长时,工资总额的增长将是水到渠成的事。
我们也得理解,有些地方国资在国企工资总额管理的问题上,确实比较落后,也懒得学习,导致国企“干多干少一个样”,客观上制约了国企活力释放。本质还是在“参公管理”、“行政化思维管国企”这一套思想在作祟...作为国企,可能无力改变监管环境,但在“给定限额”内如何做好激励,是可以优化调整的。
说到底,一个健康的薪酬机制,目标不应是如何突破总额,而是在合规的框架内,建立“业绩增、总额增”、“业绩降、总额降”的正向循环。
最后,国企工资总额管理,首先是各地国资管理部门,摒弃“费用”思维,树立“投资”的理念,从“效能比”的视角看工资总额管理;其次,是国企,要充分利用好、落实好政策,在政策框架内寻求操作的灵活性。
总之,工资总额管理,不是“道高一尺魔高一丈”的“躲猫猫”,而是一场关于价值创造与制度信任的双向奔赴。
【作者声明】
本文系国企改革观察随笔,所涉“盘外招”等现象描述,仅为揭示制度运行中的现实张力与改革痛点,不指向任何具体企业、单位或个人。文中案例均经脱敏处理,仅用于政策逻辑与操作边界的学术探讨。
作为长期深耕国资国企改革领域的研究者,笔者始终秉持“对事不对人、析弊不煽惑、建言不越界”的原则,旨在通过厘清灰色地带、辨明合规路径,为推动工资总额管理机制从“控成本”向“激活力”转型提供思考切口。
文中观点纯属个人学术研判,不代表任何机构立场。若与某些实践偶有重合,实属改革共性问题之映照,绝无影射或诱导之意。欢迎理性探讨,谢绝对号入座。